《斯通纳》讲述了威廉·斯通纳的一生:出生于密苏里州偏远农场的他在1910年以19岁的年龄进入州立密苏里大学学习农学,在一次选修的文学课上意外点燃了对文学的热爱,从此人生轨迹悄然改变;毕业后他留校任教,逐步转向英语与文学的教学与研究,成为一名朴实而执着的大学教授;期间他与同学兼同事埃迪丝结婚并生有一子,婚姻却因性格与情感的疏离而逐渐破裂;学术上他经历了导师的冷淡、同僚的竞争以及对自己教学与写作价值的持续质疑,却始终保持对文学的忠诚和对学生的严谨;退休后他面对身体的衰老与孤独,在生命的尽头回望自己平凡而完整的存在,思索爱、认同、怜悯、志业、傲骨与死亡的意义,整部作品以冷静而深刻的笔触呈现一个普通人在人生洪流中的坚持与自省。